NBA是6次个人犯规强制离场(FIBA是5次),但Rule 3有明确兜底:任何球队不能少于5人上场——当激活名单全员6犯/伤退/被驱逐,6犯球员必须留场,这是球迷最容易忽略的"终极规则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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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规6犯:无补救直接离场
正常情况6犯立即DNP,无申诉、无"洗犯规",实时清零本场不再上。NBA放宽到6次是为保证对抗流畅,比FIBA多1次容错。
极端兜底:留场但每次加技犯
当替补席空了、场上凑不齐5人,6犯球员需继续打,但球队被吹1次技术犯规(对手1罚1掷);之后他每次再犯(含进攻犯规)都再加1技犯。2014湖人vs骑士:卡曼6犯后萨克雷也6犯,因无人可换被迫留场,湖人连吃2技犯;2010勇士库里6犯也因8人伤退留场打完。
5人是最低线,伤退按"倒序召回"
若仅剩5人、其中1人伤退/被驱逐,由"最后6犯离场者"倒序召回留场;若连5人都凑不出=裁判可终止比赛判负(极少触发)。这套规则优先保"比赛能打完",而非严格按6犯执行——是NBA"观赛优先"的体现。
实战意义
只在大规模伤病/冲突时触发(如2023雄鹿5人应战),日常看不到;但它是"规则严肃性+赛事完整性"的平衡点,避免像NCAA那样出现3打5的荒诞局。